2007/02/27

二二八

許多年前的某一日,我們知道了二月二十八日是個晦暗的日子。被解開的禁忌,告訴我們從前發生過的殘酷惡劣壓迫屠害。寒蟬嗡嗡作響,叫著討回公道。
許多年前的某一日,我們被通知二月二十八日是個國定假日。自從實施周休二日之後,所謂的「國定假日」大量減少,說是「只紀念不放假」。什麼「紀念」,日子的意義從歷史課本上消失之後,索性「紀念」也不必了。平白突然多了一個既紀念又放假的日子,毋寧還是歡迎者居多,強調族群和諧,也不大會有反對的理由。
族群和諧,藉著勾起過去摩擦過、欺凌過的記憶,是反省?還是翻舊帳?
歷史的舊帳永遠算不完,背負著汙穢歷史債務的政黨,再怎麼鞠躬道歉,噙淚致哀,傷口的瘡疤也不可能撫平於無形的。
每年的這一天,是要重新審視這個疤痕?還是乾脆眼不見為淨?
如果歷史只是告訴我們過去曾經犯的錯,像魯迅在〈狂人日記〉裡描述的,狂人發覺自己身上也流著數千年吃人者遺傳的血液,於是深深自我嫌惡。如果歷史只是告訴我們過去曾經受過的苦楚,加害者的認錯又於事何補?何況,加害者如今也大都一坏黃土,向誰去控訴求償?
要在歷史裡尋找公平正義,以為天道好還,畢竟是痴人說夢。
受難者的哭泣是填不滿的黑洞,誰能安慰?誰能救助?
仇恨報復,就中了小人的圈套,只會讓所有相關與不相干的人們一再彼此切割撕裂,你死我活,得到的又是什麼?
這個世間,早就是向利益看齊,向安樂投靠的時代,年輕人早就厭煩什麼歷史不歷史。是非功過,轉頭成空,什麼二二八,大人好天真,自己要悔改,叫小孩子記得幹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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