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小气鬼,人家传播知识怎么了?就看不得别人进步是吧”
“你这种人真恶心”
“我们没有资源去现场听讲座,听听录播还被你要求删除,太过分了”
“沒喵吃的魚”留了訊息給我,我覺得莫名其妙。這是誰?
我看了一下發訊息的日期—2月19日。哦,明白了。
2月中旬我主辦了三場“文圖學與東亞文化交流”的系列線上講座,分別邀請韓國外國語大學的林大根教授談“韓流與文化溢價現象”;日本關西大學的陶德民教授談“爲何廣東人羅森在培理將軍打開日本國門時這般有人氣?”;以及上海復旦大學的陳正宏教授談“旅程實錄,還是導游地圖?—越南出使清朝使團所繪使程圖新探”。
講座爲配合我的研究生課程而策劃,同時開放給公衆,每場聽衆大約有200多位,第三場關於越南的討論尤其熱烈,越南社會科學翰林院漢喃研究院的前後任院長也來參與,時間所限,意猶未盡。過了幾天,查詢研究資料時,發現這一場演講的視頻被發布在網路上。
看發布者的網名,我知道TA(不確定性別)是去年側錄我的演講的同一人。我發了訊息請TA删除。在講座伊始的公告注意事項裏,已經聲明尊重主講者的智慧財産權,禁止錄影,錄音和轉發演講內容。很多時候,應邀演講和會議論文發表一樣,都是把初步的研究結果提出,讓同行和同好一起檢驗探討,聽取批評及修改的意見,作爲寫定論文的共識基礎,我的大部分應邀演講就是這樣的心態。也有學者認爲這樣不够“安全”,學術競爭猶如商業機密,一旦被競爭者得知“風聲”,搶前一步取得“先機”,正式刊登,自己反而居于落後的局面,甚至“下場”不堪。
類似的尷尬委屈情形我已經屢見不鮮。在還沒有實行線上演講和研討會之前,我的論文發表就經常被“參考”,即使我注明了“會議論文初稿未經作者同意請勿徵引”,參考我的初稿的人不但沒有詢問我,連參考資料的部分也隻字未提。讀著與我研究思路和分析框架雷同的論文,我這個評論審查者,是應該支持自己的學術發現,讓這篇論文過關刊登?還是因爲有“抄襲”的嫌疑而退稿?我記得此人並沒有參加我發表論文的研討會,一再重複出現
“英雄所見略同”的巧合未免太牽强。基于推進學術發展的職業素養,我讓此人的論文刊登了。研討會論文集結成書較爲費時滯後,和被搶先取得專利一樣,我的論文受審查時,竟然以“缺乏新意”受阻!
除非我完全閉門造車,爲了防不勝防的“相似”,隔絕商量舊學、開創新知,也無濟於事。我仍然願意分享初次公開的資源和見解,並不是强調自己多麽心胸寬大,而是深知藏私的結果對文明文化毫無幫助。
去年我應華中科技大學邀請,講了三場文圖學研究,注意到其中一場“魯迅錯了嗎?從《再論雷峰塔倒掉》談東亞八景/十景文化旅遊”視頻被上傳網路。我以爲TA是工作人員,便發訊息請求給我檔案。TA馬上道歉,問我是否應該删除,我想算了,順便得知TA對我的觀點看法。在我們的文字對話最後,我表示感謝,TA回答:“沒什麽,我只是個盜錄者。”
TA删除了那場越南主題的視頻,大概收到回應,告知對方是應我的要求。“沒喵吃的魚”不樂意了,矛頭指向“噁心”的我。
我想到意大利畫家Bartolomeo Guidobono(1654–1709) 的"The
Sorceress"(巫女),畫面右下方畫了爬上書的蜥蜴。蜥蜴是冷血動物,象徵理智和邏輯。相反地,蜥蜴身處肮髒和危險的環境,也代表卑劣殘忍。我若是那畫中的巫女,看見爬上書的蜥蜴,是贊許它渴望好學,賦予魔法;還是嫌棄它污染知識,揮刀斷尾,令它別處求生呢?
2020年3月26日,新加坡《聯合早報》”上善若水”專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