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/12/28

在博物館結婚




圖上:新加坡美術館

圖下:新加坡國家博物館


現在想起來,我雖然經常旅行,自稱「雲遊四方」,其實根本是誇大。
我沒有走過「四方」,我的足跡,充其量也只是在亞洲,況且是東北亞居多,以及美國的少數城市而已。
因此,對於新加坡人在博物館辦婚宴的事情,很可能是少見多怪。世界上應該也有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美術館或博物館,提供場地租借給民眾辦喜事,而且既然能夠擺結婚筵席,那麼孩子的滿月酒、長輩的壽辰會,似乎也都沒有理由不許在博物館舉行。再說得極端一點,博物館既然是開放公共使用的空間,追悼會、告別式,是否也可能在此辦理呢?
我的研究工作與中國古代的繪畫有關,近年來的海外旅行,除了參加學術研討會,就是為了看畫。我慶幸自己僥倖選擇了用不著吃什麼苦頭的研究範圍,我的「田野調查」環境非常「高雅」,無論是在博物館的展廳,還是存放典藏品的庫房看畫,都是乾淨、舒適而安寧。
曾經有研究道教儀式的朋友告訴我,她去台灣的鄉間做「田野調查」的工作,訪問的道觀通常沒有提供住宿的房間,附近也沒有旅店,男性研究者有時將就和道觀裡其他的工作人員擠一間大通鋪,她一個女兒家,只好睡在正堂裡的供桌上,頭上方就是諸位神明,伴著唧唧的蟲鳴和幽暗的燈燭過夜。我真佩服她的能耐,也對收藏無計的人類歷史文明研究材料的寶庫,產生了崇高而尊敬的心理。那些不同時期、不同途徑,因緣際會處於同一個博物館的文物,總讓我幻想它們有著奇特的身世與故事。
於是,每到一個地方旅行,我總是會參觀當地的博物館,我說是「做功課」。因為研究與美術有關的主題,不是藝術史研究科班出身的我,特別想補充先天的不足。有好幾位友人聽我說參觀他們國家或地區的博物館,都說包括他們自己的當地人都沒去過,或是不曉得裡頭有什麼可看的玩意兒,值得我千里萬里迢迢去遊覽。
「妳真的很愛去博物館哪!」許多友人都這麼說我。
在有限的時間裡,我可以放棄「不可不去」、「不看就枉費此行」的著名景點,只耗在博物館裡,藉著陳列的物品,編織我對當地的認識,讓那些與我相對的物品告訴我屬於它們的過去。
我起初總回答說:為了研究工作,為了增進學養。後來,我再不多解釋,簡單地點頭承認了。
如果不是「很愛去博物館」,怎麼會連續好多年,都在自己生日那天,去台北故宮博物院裡晃蕩,當成一種「慶祝」的「儀式」?好像長大了一歲,用「逛博物館」的活動就有充實安定,「不枉此生」的滿足感?況且,那時我還沒走上學術研究的道路,去博物館不過是自以為「有文化水準」、「有氣質」的娛樂項目罷了。
因此,在新加坡的「新加坡美術館」(Singapore Art Museum)和「亞洲文明博物館皇后坊分部」(Asian Civilizations Museum, Empress) 都看到喜宴的場合,讓我有一種新鮮甚至「不可思議」的感覺。很想知道我的那些和我一樣逐漸把博物館「神聖化」的同行們,如果也看見某個展廳裡有人設桌收禮金,賀客滿盈的情形,會做何感想?
近年來,世界各地時裝界選擇博物館等公共場所為「走秀」的背景或舞台的例子不勝枚舉,台北的故宮博物院、中正紀念堂也都被時尚風潮的產品籠罩過、包裝過。我知道有人頗不以為然,但是我想,假使我們承認時裝展演、時尚產品也是藝術的結晶,在博物館的空間裡總有它們不至於格格不入的擺放位置。今日的時裝,會變成明日博物館櫥櫃裡的展覽品,我們在許多地方的博物館都見過。
我在台北市立美術館欣賞過英國設計師Vivienne Westwood的服飾作品回顧展,從早期叛逆的龐克造型,專門給rock and roll 樂手或是性工作者穿的離經叛道服飾,到後來在19世紀的畫作裡尋求靈感,回歸古典傳統的元素,Vivienne Westwood的設計變化,是非常有趣的藝術思想歷程。
既然博物館可以有商業化的用途,作為宣傳物質消費的地點,為什麼我還對於在博物館結婚,大家寒暄應酬,吃吃喝喝耿耿於懷?難道博物館只能有物質文化所構設出的人類精神境界,卻不能容納最貼近市民生活的人生大事?
我必須解釋,絕無批評或反對在博物館結婚的活動,而且我還想,也許新郎新娘是博物館的工作人員,那是既浪漫又莊嚴的地方。
是我對於空間場所的記憶與主觀認知,造成了我對於新加坡人在博物館辦婚宴的好奇印象。
「新加坡美術館」於1996年開館,原址本來是第一所新加坡天主教男子學校聖約瑟書院(St Joseph's Institution) ,算算已有一百四十多年的歷史。「亞洲文明博物館皇后坊分部」則本來是政府機關,在其中的南亞文明展廳裡,還留存有以前的保險櫃和鐵柵門,好像那裡原先是金庫。也就是說,和我曾經拜訪過的,特地建造成博物館,或是私人宅邸整修成博物館的建築物都不一樣。本地人對於這兩處空間的記憶脈絡,很可能還含括了它的前身,它本來就不是量身訂製的博物館,它只是一個儲藏的場所,和許多老建築,例如耶穌聖嬰修道院(Convert of the Holy Infant Jesus)變成的「讚美廣場」(Chijmes) 、中國式廟宇和書院組合成的「遠東廣場」等等,並沒有多大的差別。
外來者如我,不在本地居民的記憶脈絡裡理解「新加坡美術館」之類的老建築歷史,而是先入為主地把博物館視為陳列藝術品、洋溢文明精神的場域,是否苛求且限制了博物館的功能?
「去美術館吃喜酒」,很可能正是新加坡百姓走進美術館,親近美術館的的機會。我想起在台北市立美術館旁邊,也有一幢曾經是私人住宅的英國都鐸式洋樓,幾經公有之後再利用,現在成為訴說故事、閱讀故事的「台北故事館」(Taipei Story House)。我也曾經在秋日的傍晚,看見人們在台北故事館外的庭園布置起朵朵白玫瑰花束和花環,在石階和牆頭點燃一柱柱圓筒狀的白蠟燭,風中飄起的純白桌巾,時而輕拂著透明的高足酒杯。入口處架設起的甜蜜婚紗照片告訴我,喜宴正要開始。為什麼那時我沒有突兀或不協調的感覺?場所的「內」與「外」,難道就是我們區分環境氛圍的界限?

後記
2006年12 月31日,新加坡國家博物館舉行跨年舞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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