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/05/06

爛泥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據說這是新加坡建國以來競爭最激烈的一次民意代表選舉。雖然沒有投票權,我還是把觀察選舉當成認識新加坡的機會。




今天是56日「冷靜日」,停止一切競選活動。昨晚便是今年大選最後一次的政見發表會,新加坡叫「群眾大會」。離我住處比較近的群眾大會場所是裕華園(Chinese garden)旁的草場,正好是反對黨之一「國民團結黨」(NSP)的發表會。




以為就在地鐵站附近,結果走了一段路,尋著聲響和其他行人的腳步才到。當時好像聽到的是福建話發言。在頻繁經歷選舉活動的台灣人看來,這種競選期間短(427日各政黨提名,57日投票),旗幟和宣傳品相對少的新加坡大選,真是乾淨和安靜得多。我住的公寓只聽過一次隱約的宣傳車廣播,街上的競選看板也很整齊。




如果不是到群眾大會,感覺不到選民對選舉的熱情。在群眾大會場地,看到少數為政黨服務的工作人員發放候選人宣傳小冊子。新加坡「使用者付費」的習慣很徹底,除了小冊子,其他競選的文宣品都要購買,一枝政黨的小布旗2新元。




初估現場大約有五六千人,奇怪的是人們一區塊一區塊地站著聆聽發表。等我走到較空疏的地段,才發現:原來沒有人站的地方淹水了。大概這兩天下雨,草地積水,人們走過,草被踩平,淹上來的是爛泥。




我穿著高跟鞋,摸黑一腳高一腳低走進人群。(現在想想,我湊什熱鬧?幹嘛不就在場外圍觀?)還以為高跟鞋能擋得住濕草坪呢。可見我對「草場」和「民眾」沒有清楚的概念,竟然還穿高跟鞋來參加。




最近和孩子有好幾次「入境隨俗」或「以文化俗」的爭論。新加坡人一般喜歡穿拖鞋上街,大學生上課也不例外,我寫過一篇「人字拖」的文章,有的學生很贊同,感謝老師關心他們的穿著和禮儀,「文雅」可以變化「粗俗」;不過一定有不少人不以為然吧。孩子在新加坡待久了,同學們都穿拖鞋上街,他也隨俗。一月開學沒多久,他的錢包在學校被偷,裡面有居留證,該去警察局報案,才能申請遺失補發。到警察局這種「官衙」還「服裝不整」,大剌剌穿著拖鞋去,我很不能接受,孩子反而振振有詞─警察局是老百姓去的地方,老百姓就是穿拖鞋的!




好了,去老百姓聚會的場合,還不曉得隨俗,結果就是讓高跟鞋陷在爛泥地裡,不可自拔!




我對新加坡的候選人知道得很少,對今年新崛起的風雲人物佘雪玲(Nicole Seah)略聞一二。站在爛泥裡動彈不得的當兒,聽到歡呼和尖叫、口哨四起,呀!Nicole上台了!




Nicole不是這選區的候選人,不過既然當紅,為自己的政黨趕場造勢,很能吸引群眾,點燃激情。24歲的她,用英語演說,抑揚頓挫,鏗鏘有力,講稿寫得很平實,但她能生動傳達對政治的理想、對國家的關懷。當說到一位付不出80元學費的貧窮孩子的遭遇時,她哽咽落淚,一時語塞。在全場靜默之際,有群眾高喊:「Do’t Cry! Nicole!」「I Love You!」馬上讓其他人也跟著為她加油,頓時口號聲震天響起,我第一次聽到了新加坡人的吶喊。





無論Nicole能不能當選,這位有大將之風的年輕女性,都會是新加坡未來管理階層的菁英。我平時接觸的新加坡年輕人大部分是大學生,還沒有見過像她如此沈穩雍容的。




九點多鐘,人群愈來愈往會場集中,我的腳已經泡在泥漿裡,想到不曉得會不會有小蟲子叮咬,「拔腳」便出。




回程在電線桿上看見一張尋找失狗的海報,主人願意付1000元的謝金給代找回愛犬的人士。Nicole為付不出80元學費的孩子落淚的印象再度浮現。許多國家和社會,都有「朱門酒肉臭,路有凍死骨」的難題吧?幸好,這裡是新加坡,凍不死人。老舍說,拿兩張報紙蓋蓋就能過夜睡覺的好地方。





新加坡採取強制投票制度,除非人在海外,或是有疾病、生產等充分的理由,否則不能不投票。先父在世時,很重視投票,曾經為弟弟沒有去投票而大發雷霆,我那時勸說:「要不要投票,是他的事,何必管他?」可惜那時沒有對新加坡選舉的資訊,否則,先父應該會很欣賞新加坡,並且做為訓斥弟弟的好教材了。




後記:
新加坡採集選區制,Nicole所屬的政黨在該選區敗給執政黨,於是她沒有當選。


附錄





網上讀到的,關於新加坡選舉的規定钟庭辉發表於2011411日新加坡「聯合早報」




在新加坡的国会大选中,参与投票是每个有资格投票的公民应尽的义务,投票权是一个成年的新加坡公民神圣的责任所在。




  也就是说,如果你有投票资格,并且你的选区出现相互竞争的党派的候选人,那么你有义务在投票日当天,亲自前去选区内制定的投票点,为你所支持的候选人投上神圣的一票。




  如果你没有投票,那么选举监察官将会把你从你所属选区的选举注册簿上除名。这就意味着,你将失去在随后的总统大选和下次国会大选中投票的权利,并且你也会丧失在总统大选和下次国会大选中作为候选人的资格。




  如果你想要恢复这一系列的权利,就必须重新提出申请,解释为什么在之前的选举中放弃投票,并且缴付50新元的罚款





「聯合早報」· 2011大选的相关数据





· 区:12




· 区:15




· 席:87




· 选民人数:2,349,091




选区公布:2011224




· 解散国会:2011419




· 日:2011427




· 日:201157




· 日:201156




· 候选人按柜金:S$16,000




· 按柜金没收:得票率少于12.5